大连合优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水分
moisture
- 标准
- 138
- 检测方案
- 140
- 能力记录
- 211
检测方案
2 / 140 个方案| 标准号 | 检测方法 | 适用产品 | 周期 | 服务类别 | 操作 |
|---|---|---|---|---|---|
| GB 5009.3-2016 |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二法 减压干燥法;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三法 蒸馏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四法 卡尔费休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二法 减压干燥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二法 减压干燥法 (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三法 蒸馏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三法 蒸馏法 (适用于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g/100g的样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四法 卡尔•费休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一法 直接干燥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一法 直接干燥法 (适用于在101℃~105℃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 | 第一法适用于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第二法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食品,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g/100g的样品;含微量水分食品,不适用于航油氧化剂、还原剂、碱性氧化物、氢氧化钠、碳酸盐、硼酸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3g/100g的样品;食品;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 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 | 5–57 天 | 食农类 | 查看详情 |
| GB 5009.3-2016 第1法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第一法 直接干燥法备注:适用于在101℃-105℃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g的样品。 | 食品 | 5 天 | 食农类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