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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须知


感谢您选择合优质检作为您的高效质量控制方案。

在您使用本网站的服务前,请详细阅读以下协议内容。

您(委托方)与本公司(大连合优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本网站的一切业务往来均在以下协议框架内,受以下协议约束。



一、 检测(测试)服务协议


1)       只有当委托方在测试之前提供了所有相关资料及足够样品,本次检测(测试)价格及时效才能得以保障。请务必按照合优质检提出的送样要求提供足够样品,如果不能提供足够样品供测试使用,测试周期将会被延长,同时测试结果可靠性也会受到影响。由此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       确认检测(测试)开始前请将检测(测试)费用结清,并在付款时备注报价单编号(订单编号),以便我方识别并能及时安排您的检测(测试),以免耽误您的检测(测试)时效。

3)       在未收到报价单签字确认前我司将不安排测试,因此造成检测(测试)延误,我司将概不负责。

4)       如果您本次的样品未能及时确认是否进行检测(测试),我们只能为您在发生报价单生成后保留30天,如到期仍未收到您的回复,我司将不得不销毁样品,且不再另行通知。

5)       委托方有义务确保您送检的产品(样品)对接收方不会造成包括且不限于腐蚀性、易爆性、易燃性、刺激性气味、辐射性、生物毒性等直接或潜在的人身伤害。

6)       若您的产品本身明确具有5)条中描述的特性,作为送检产品,需在送检前向我司接待人员明确说明,以便我方进一步决定是否接单或增加防护措施。

7)       本报价承诺的检测(测试)服务协议建立于委托方的有效配合,并在满足下列条款的基础上,否则大连合优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受该检测(测试)服务协议的约束。

7.1 委托方全额支付预付款;

7.2 委托方提交清晰和内容完整的委托申请表;

7.3 委托方根据报价首页要求送样;

7.4 委托方及时提供其他的相关技术资料,委托方证照文件等。

8)       本报价单是基于委托方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在收到全部样品及相关文件后若发现与委托方最初提供的信息有差别,我方保留调整报价的权利。

9)       委托方有义务保证您在委托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准确的。

10)    我们会根据客户提供的申请表,安排出具相应机构的检测报告。申请表上信息与报价单上的信息共同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约束双方,如有出入,以报价单上信息为准。报告抬头等信息以委托申请表为准,报告出具后,不予修改。

11)    对本公司技术失误导致测试数据或结果差错而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最高赔偿对应测试项目所收测试费的两倍。本公司不负责间接的或其他任何衍生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业务损失、机会损失、声誉损失、产品召回和索赔的成本。

12)    您的委托一经确认接收,我们会尽全力跟进测试周期,但因基质干扰、实验室内部原因、物流延误等因素造成的时效延误、退单(撤单),本公司不负责间接的或其他任何衍生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业务损失、机会损失、声誉损失、产品召回和索赔的成本。

13)    检测(测试)报告提供中文或英文报告一份,如需多出英文(或中文)每份需要加收报告费,默认出具电子版PDF报告。

14)    本协议补充条款的更新,会在本网站首页提示,同时会推送至您的预留邮箱,委托方需自行确认


二、认证服务相关协议


三、现场服务相关协议